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三機制
國際碳市場概況
國際因應政策
台灣因應政策
解釋名詞
 

依據各主要國家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秘書處所提出之國家通訊
(National Communication)進行彙整

日 本
節約能源、經團連自願減量計畫、Top Runner能源效率標竿計畫、
提昇天然氣使用、利用再生能源等。
使用COM、JI、ET彌補國內之不足。提升天然氣使用、2010年核能發電量占比15%。
韓 國
能源查核計畫、擴大自願減量協議、擴大天然氣使用、促進再生能源市場需求等。主辦CDM計畫與規劃實施國內排放交易。擴大天然氣使用,2015年核能發電占比46%。
美 國
能源之星標章計畫、氣候領袖計畫、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協定、潔淨能源方案、各項減量技術之研發等。
鼓勵產業參與京都機制,發展第四代核電設備。
英 國
氣候變化稅、氣候變化協定、信託基金、交通十年計畫、2010年
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升至10%。
2002年4月開始進行國內交易,2005年與歐盟排放交易制度接軌。
電力市場與天然氣市場自由化。
德 國
新車節油標章、低能耗建築、自願性減量協定、補貼及低利融資補助技術研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及促進節約能源。2010年再生能源發電容量占比12.5%,2020年則至少20%等。
新加坡
能源查核、能源標章、大眾運輸系統、潔淨與能源效率技術研發。 2012年天然氣發電在占總發電量60%,推動天然氣車輛等。
推動民間碳交易、Asia Carbon Fund、Asia Carbon Exchange。
2012年天然氣發電在占總發電量60%,推動天然氣車輛。
中 國
節約能源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展新及再生能源。
主辦CDM計畫,推動西氣東輸計劃,2020年高核能發電裝置容量由目前1.6%提升至4%。
資料來源:工研院能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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