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新店溪碧潭堰人工魚道大量魚群溯溪而上」相關新聞報導,部分涉及生態學知識與觀念,為避免社會大眾接收錯誤生態知識與觀念,進而導致未來其他公部門效法、跟進相關做法與宣傳方式,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台灣河溪網協會、中華民國溪流環境協會、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共同聲明如下:
一、「人工魚道」為河川橫向構造物(如固床工、攔河堰、潛壩及防砂壩等)阻斷上下游縱向連結性的「補救」設施,且並非解決魚群洄游遭遇橫向構造物阻隔問題的萬靈丹,魚群利用其移動之現象,不應被擴大詮釋為「凸顯生態豐富」,亦不能證明其發揮「補救」效果。河川水域生態多樣,魚道僅能補救其中「特定物種」之「通行」,因構造物而改變的河川生態系,其組成、結構、功能都尚待復原;因此,建造橫向構造物時,仍應優先考量生態檢核之「迴避」、「縮小」等原則,維護河川原有棲地樣貌並確保廊道通暢。
二、根據相關新聞報導,此次溯溪而上之魚類多為大頭鰱。大頭鰱是以浮游生物維生的外來魚種,相關單位時常會於河川水域施放其魚苗,來淨化水質、控制優養化;再加上大頭鰱原生於中國大型河川,並不會在靜止的水域或小溪流產卵。故碧潭堰中大頭鰱利用人工魚道溯溪而上的景象,並非所謂「洄游產卵」。
三、我們並非否定人工魚道之功用,而是期待人工魚道設計的目標魚種應以當地的原生魚類為主,透過魚道設計規劃重點的建立,以及後續成效檢測,使人工魚道能切合設計目的並發揮功能。
共同聲明團體:
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
台灣河溪網協會
中華民國溪流環境協會
中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